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个人报告事项中列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我想,中央作出这些规定,是为了促进廉政建设。
有关规定早已有之。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7年1月31日两办再次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本人、配偶、子女在房产、出国、婚丧喜庆、经营企业、违法犯罪等六方面重大事项的情况。即将作出的“专门规定”,想必是对上述规定的细化。
报告住房、投资情况,属于财产申报制度的一部分。不过,在我这样的老百姓看来,领导干部的个人报告,当然是向上级报告,我们是看不到的。所谓住房、投资等情况,个人揣测应该是指拥有多少套住房,买了多少股票等。
新疆阿尔泰地区是率先尝试建立财产公开制度的地方。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阿尔泰地区当地官员须将自己全部财产收入申报,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入问责机制。目前尚未闻有其他地区跟进,阿尔泰财产公示的最新进展亦不得而知。
据说,一份建立官员财产申报法的动议,曾于1994年正式列入全国人大“八五”立法规划项目,但10多年过去,该立法仍未启动,可见阻力甚大。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由最高行政机关制定一些规章,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一项制度的建立,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涉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制度,因为敏感所以谨慎,尤其需要时间。期望“专门规定”有太大的突破,想法或许过于超前。
聪明如你已经猜出,此处我并不是想讨论公务员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问题。让我将廉政建设所涉及的住房、投资情况,与当前楼市联系起来的,还是房价,是在中央政府继续加大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房价依然在快速上涨的惨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