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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约后坐地涨价 专家支招申请强制过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06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刘宇鑫

 随着春节后二手房购房需求的回升,卖方坐地涨价两三万元,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卖房的"跳价"纠纷开始增加。记者昨天(2日)从21世纪不动产和荧灿地产了解到,目前,卖方"跳价"引起的纠纷占到了二手房交易纠纷的一半左右。为此,买家交纳的定金额度不断提高,买家给房主的定金最低限额从2万元涨至5万元,七成客户达到8万元至10万元区间。

   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孟奇介绍,面对业主的坐地涨价,购房人并不缺少应对之策。"在我们接触过的'跳单'案例中,吃亏的都是购房人,其实,只要签订了合同,即便是业主以'不过户'说辞要挟坐地涨价,购房人同样有办法保护自己权益。"他说,遇到卖方"跳价",交易双方通常的解决方式只是由卖方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但实际上,买方可以放弃业主的违约金,转而通过法律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

  "只要符合'买卖合同已签署,房产权属无瑕疵,产权过户无障碍'三个因素,即便业主提出不合理要求,购房者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孟奇说,在签完合同后卖方提出"跳价"的情况下,仅有一小部分购房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数购房人则不知道可以申请强制过户。"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要保留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以便日后特殊情况发生时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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