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昨日(3月31日)发布消息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首次明确了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问题,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经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2008年出台的一个政策。根据当时的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的税率为1%;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税率为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5%。而由于之前财税部门都没有十分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到底是什么,所以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往往会将一方购买了房产之后再次与首次购房人联名买房的情况算作首次购房,从而放宽了这个政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