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将被拆迁人房屋的合法面积(含公摊补偿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购房安置。
就地就近过渡回迁安置以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含公摊补偿面积)为基础,就近上靠标准房型进行安置。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平方米,超过105平方米可以分房型安置。安置地点在本改造项目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协商期限内搬迁可享受搬迁奖励
细则规定,在2010年3月29日至5月25日协商期限内,选择货币补偿,并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交房的被拆迁人,按确认的合法面积给予439元/平方米货币补偿奖励。
另外搬迁奖励为:在第一协商期限(2010年3月29日至5月15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交房的被拆迁人,按确认的合法面积给予878元/平方米搬迁奖励;在第二协商期限(2010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交房的被拆迁人,按确认的合法面积给予439元/平方米搬迁奖励。
选择产权调换并在第一协商期限(2010年3月29日至5月15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交房的被拆迁人,按确认的合法面积给予878元/平方米搬迁奖励;在第二协商期限(2010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交房的被拆迁人,按确认的合法面积给予439元/平方米搬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