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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江御园小区业主忧心:公共维修基金哪去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24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郭政

  电梯里,张贴着组建业主委员会的醒目公告;凉亭中,聚集着高声议论的人群。这几天,福州台江区滨江御园的300户业主忧心忡忡,他们的担心只有一个——小区200多万的公共维修基金,到底去了哪里?

  业主:维修基金成泡影

  公共维修基金,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购房者要按照购房款2%的数额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基金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政府监管、业主决策、专款专用的原则。

  滨江御园,地处福州市台江区,2003年8月12日开盘,2004年底交付使用。开发商为福建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为福州达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剑拔弩张,而这始于业主在福州市房管部门的一次查询。

  据小区业主江女士介绍,近日,小区业主拿着产权证,到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查询公共维修基金情况。出乎意外的是,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基金仅有49万元,这个消息使小区炸开了锅,“当初我们300户业主交了近300万元公共基金,到现在一分都没用,居然只剩下49万,开发商和物业也太贪婪了。”

  小区业主出具的收据信息显示,业主们交纳的200多万元公共基金,由福州达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7年分两次收取。近日,小区物业在业主压力下,在小区张贴了核对收据款项的公告,以求解决问题,但业主们关心的是,这200多万元,物业到底交给了谁?能否追回?

  物业还不起,开发商人去楼空

  “当初我们受开发商的委托收钱,陆续收了200多万,并把钱全额转给开发商”,达意物业滨江御园小区的负责人姚先生告诉记者。至于转账之后,开发商是否将钱存到房管局专项账户,姚先生表示不得而知。“这个楼盘是我们在福州做的第一个盘,没有经验,工作失误,当时就不该代收”,姚先生说,这200万元,物业公司还不起,解铃还需系铃人,开发商才是始作俑者。

  在这起纠纷中,一直未浮出水面的开发商在哪里呢?姚先生表示,福建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滨江御园之后,鲜有楼盘上市,公司的登记地址在福州市五一路力宝天马大厦6层,但现在公司已不在那里。物业会积极联系当时工程的承包人,通过承包人找到开发商。

  记者赶到力宝天马大厦6层,开发商已人去楼空。

  业主告诉记者,再过几年,楼盘将进入大修期,现在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还不明显。如果公共维修基金问题没有解决,四五年后,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将更加激化。

  房管部门:历史遗留问题难治

  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6年,开发商曾经将一笔公共维修基金49万元,存入相应账户,但在此之后,再也没有交钱。“我们一直督促开发商将余额缴清”,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福州市房管局还特地发函给开发商,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由于我们没有强制措施,所以也没有办法”。

  当初,福州市房管部门为何不能有效监管?工作人员表示,福州市直到2004年,才出台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有效措施。

  “榕房物[2004]271号”文件规定,1997年1月1日后至2003年8月3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按其建设总投资额的2%拨付专项维修资金,缴至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若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已在房屋销售合同里约定由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将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全部存入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据规定,2003年9月1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物业,业主应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应在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分户,在销售房屋时,与业主签订有关专项维修资金缴交约定,明确由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专项维修资金至账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应全额缴清专项维修资金。

  文件中的专项维修资金,就是广义上的公共维修基金。显然,2003年9月1日后,该基金是由业主在办产权证前直接交纳给专项账户,有效避免了被开发商截留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由于滨江御园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是在2003年9月1日以前,因此出现了开发商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很难解决,我们曾经上报市政府,福州市有很多个小区存在类似情况,开发商截留现象相当严重。现在看来,只能建议业主们组建业主委员会,上法院解决了”,工作人员说。

  记者点评>>>

  别让问题再遗留下去

  这并非个案。2005年7月,北京市曝出10亿元公共维修基金遭开发商、物业截留的新闻;2009年7月,广州曝出同样数额的公共维修基金遭截留,业主们陷入担忧……

  毋庸讳言,不良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个别物业的越权操作,加上法规的漏洞、监管的缺失,才带来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的切身利益受损。如今,法规在进一步完善,群众当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可担负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是否也该好好反省?

  一个滨江御园就有300户、200多万元,据说类似情况在榕城相当普遍,由此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隐患。为此,有关部门应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关键还要有所作为,想方设法,妥善解决,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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