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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谨防四大陷阱 合同最好当面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24 来源:人民日报

  在购买任何一套二手房时,购买方首先要做的一定是先看房,看房满意后才会作出购买决定。在大多数人的概念中,买卖双方交易成功了应当支付中介费,否则就不需要支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在带购房者看房前通常都会要求购房者签署一张看房单,大多数购房者都会忽视看房单的具体内容,轻易就签字了。而看房单上也有玄机,有的看房单甚至会约定看房后,只要最终看房人购买了该套房屋,无论是否通过该中介达成交易,都要承担相当于中介费或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律师提醒:签订“看房单”和签订居间协议时,一定要先看清具体的内容,不能想当然。中介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往往在居间协议中会约定各种各样要交易双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购房者或售房者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很容易落入疏忽造成的陷阱。

   “合同”陷阱

  合同最好当面签,留下“空格”隐患多

  案例六:在没有见到房主的情况下,山西太原的曹先生与中介签署了一份购房意向协议。中介口头承诺,税费和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等曹先生拿回三方协议时却发现:意向协议最后一条“其他约定”之后的空格在自己签字时还是空白,等卖方签完了上面居然添加了“交易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曹先生不认可,但是百口难辩。

  中介公司在购房者有意购买房屋时,会不失时机的催促购房者签订预先制作的一式三联的格式意向协议,并由购房者支付为数不多的意向金。约定买方签字后,意向金则转为定金。但是为了避免买卖双方提早碰头而造成跳过中介私下交易的情况发生,中介也寻找着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来促成双方交易,先不让买卖双方碰头,意向协议通常由买方先签,然后由中介拿给卖方签,而买方签字后,一式三联的意向协议均被中介拿走。

  律师提醒:由于格式的意向协议是预先制作,会留出空格便于填写,所以先签约的买方千万要注意,对于不需要填的空格一定要划去,不要留有空白的空格。当然合同的签订最好能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当场留一份原件在手上,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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