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福州市将于4月9日至4月19日期间,挂牌出让城区内一幅棚屋区、旧城改造地块——2010-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今后将配建3万套限价房,并配套6所中小学和2个公园,同时地块竞得人还将在地块内捐建7.7万平方米廉租房。
据悉,该地块位于连江路以东、福马铁路支线以西、铁路东站以南、化工路以北,共计186.7万多平方米,合2800.55亩,起拍价178亿。竞买保证金为40亿元,竞买人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平均容积率为3.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1.4%(含1.4%)以下,另外,需建设大型购物中心20万平方米、写字楼8万平方米、五星级酒店6万平方米。
关键词:捐建
配建廉租房7.7万平方米+3万套限价房
依据公告,竞得人需在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捐资建设廉租房77000平方米,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竣工交房。廉租房规划建设方案由市政府提供。
同时,竞得人应在该片区内建设250万平方米面积(3万套)的限价房,每套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0元价格向市政府研究确定的供应对象出售。限价房按规划审定的方案集中建设。
据了解,竞得人应在片区内建设5万平方米,一、二层各2.5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按每平方米8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单位。此外,按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总体方案出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归属单位由市、区政府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