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低价”中标后的“猫腻”
建筑业内有句“行话”叫“金桥银路铜房子”,意思是按照利润率由高到低依次是桥、路、房子。大有“搞头”的桥路项目吸引着很多企业的目光,因此涉及的商业贿赂也尤为严重。
对于这类项目的“运作”,陈总透露说:“企业一旦得知某个路桥项目后,通常是先买通发包方的关键人物。剩下的工作就是拉上几家关系不错的企业,再来合演一场‘假围标’的把戏,然后就等着开工赚钱了。”
其实,要拿下一个路桥项目,并非如此简单。通常情况下,首先要看企业与发包方关键人物的关系是否够“铁”,感情是否“深厚”。其次要看企业出手是否大方,“谁给的回扣高就给谁做。”
“完成这一步,你就成为内定企业了。接下来要在招标前邀约几个关系好的单位一起投标,将自己的标底告诉他们。其目的是让他们在制定标书时一律抬高报价,从而使内定企业以相对低的报价名正言顺地中标。”
陈总进一步透露说:“作为回报,内定中标企业要付给‘客串’企业老总几万元好处费。这样一来,整个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全都在内定企业和发包方的控制之内。”
“难道就没有人会违背这一游戏规则?”记者问道。
“参与者都会自觉遵守这种潜规则。这是多年的行规,如果谁破坏了这个行规,那么秩序就乱了,就要遭到同行的一致排挤,那样‘违规者’就寸步难行,甚至被挤出这个行业。”
“企业以‘相对低价’中标,利润如果保证?”
陈总笑道:“其实,这个‘相对低价’本身已包含了回扣、招待等其他费用了。如果双方觉得利润不大,一旦拿下这个项目后,就在工程量或单项工程上做文章,整个工程最后的结算价格将大大高于最初的招投标(预算)价格。比如,原来设计的土石方为2000立方,将其改为5000立方;某一单项涵洞工程原来设计为直径300厘米,将其直径改为800厘米……这样一来,利润自然而然就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