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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临街单位拆墙透绿
我省力推城市绿化,福厦泉城区每500米将建一处绿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城区原则上要按每500米建一处绿地,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区绿地3处以上,新建80处以上立体绿化,其他设区城市新建8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绿地2处以上等。”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绿化城市义务植树活动上获悉,今年3月至明年2月,全省城市和县城开展主题为“美化城市,绿化海西”的“城市绿化年”活动,还绿于民。
城市道路绿化要优选行道树
昨日,省住建厅联合福州市园林局,在福州市乌龙江畔三环一期绿化带开展植树活动,植树5000多棵。
住建厅还要求各地加快城市绿化带建设。如城市道路绿化要优选行道树,提倡种植多排行道树,开辟街头小绿地、小游园,建设城市林阴景观道,临街单位要实施拆墙透绿,实现绿色资源共享。
同时,全面实施城市立体绿化,要加快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根据要求,福州、厦门、泉州等市新增立体绿化80处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新增立体绿化50处以上,县级市新增立体绿化30处以上,县城新增立体绿化20处以上。
至2009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4%,建成区绿地率达3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5平方米。
城市绿化建立“绿线”管制制度
据了解,福州等24个市、县完成了绿化系统规划修编,建立了“绿线”管制制度。
根据要求,城市必须建成一座以上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面积达10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县城至少建成一座面积达6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植物园、动物园、湿地公园、儿童公园和体育公园等各类公园的建设。
住建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划定的绿地进行绿化管理,“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建设。
全省298座公园已免费开放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313座城市公园中已有298座向社会免费开放,占公园总数的95.2%。
而各城市也积极推进城市大中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中心区绿地建设,福州市新建动物园,实施环西湖公园景观工程,开放屏山、乌山公园绿地,还绿于民。厦门市续建园博苑、五缘湾湿地公园,泉州市新建观音山公园,启动了植物园前期工作。福州罗星塔公园,厦门园林植物园、园博苑、中山公园,泉州东湖公园等5个公园被列入“国家重点公园”名录。
此外,目前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永安、惠安、沙县等8个城市(县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龙岩等16个城市(县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称号,有109个小区获得“省级园林小区”、234个单位获得“省级园林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