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年报房地产数据一出,特别是房价涨幅的披露一出即被人们所质疑,几乎无人相信。为什么呢?有关人士说这是统计时段差所致,就是年初的时候房地产正处在低落下降的不景气时期,而大幅火爆上涨则正是在下半年,大幅的下跌与火爆的上涨,全年统计相互一抵自然幅度小了。例如首都北京,在2009年1月份时房价平均在10403元/平米,而到了10月份房价则达到每平方米16057元,涨了54%。这是通俗的说法,也是统计上的死板做法,不是很科学,因此就不被人们所理解和认可,同时也误导社会,让人们产生错误认识和理解。
房价在统计上,有的有开盘价,有尾盘价,有的还有楼层、朝向价,A楼价和B楼价,甚至有虚价还有实价,即开发商的价和房屋中介的价等,平均价说好算也不好算,因为有的开发商也想隐匿高房价而以“起价”或“最低价”来迷惑购房者,为显示自己的房价不算高,在统计报表上也是以偏低数上报,还可以“合理避税”。由此我认为,统计方法的改革和房地产数据统计上的新要求就摆在我们面前。同时要求统计数据上的准确程度应是第一位的。之前我曾在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里了解到,在统计报表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是对此很认真做到准确无误,僻如,给上级主管部门报的是一份表而给城调队报的又是一份表,还有一种情况是,项目上报的目的性不同,那就是根据需要来上报,这种情况是最为欺人的现象。现在统计报表都得适应计算机统计,有的是计算机报盘,不是过去那种简单的横向与纵向的一致,而是讲“同比”“环比”但是否一致就难说了。在已开工、未开工、接转工程、已售、待售以及此项目价与他项目价都有不同情况,为了简单扼要就很容易出现误差和误报,特别是在房屋价格上普遍存在难以准确无误,有的灵活性很强,变化也多,最终的数据难免存在差别。年初数与年末数也往往差异很大,几个项目、几个楼盘几个价,两个楼盘平均价好算,可甲楼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16000元,而乙楼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0元,两楼的平均价则是13000元你能说算的不对?同样甲项目与乙项目也是如此,按总面积总价款均算就差大了,因此说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在统计上的立法立规矩十分必要。
对于房地产市场这种社会敏感性问题方面,也应该有适时通报制度。但为了数据的精确度,就得最终以地方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实际发生的数据为最终数据。当然对那些个别以假按揭假贷款或偷税漏税把房价标高或低的一般还很难搞清,必须严查狠治。现在股市股指甚至农贸市场的菜价每天都有通报,为何房市没有呢?有些城市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专门设立了这项内容,但不是很普遍、很规范、制度化。为了让人们及时了解房市行情,除了在专业网站每天都要有准确详细地反映外,在主要媒体上不用每天,至少是一周一报应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必须是专业部门如房地产交易市场每天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从价到量,从区域到楼盘的档次房屋的标准等,以及每个楼盘从土地价格到建安成本,都能够让百姓知晓,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样人们就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