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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次购房证明9月30日前补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昨日(16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尚未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首次购房证明的,请于今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购房相关材料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补办手续,逾期未申请补办的,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相关权利,不得享受上述省、市制定的首次购房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