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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法》列入国务院计划 有望明年出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众呼吁多年的《住房保障法》终于有着落了。在昨天的工会界联组讨论中,住房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列席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作回应时表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年将征求社会意见,计划明年出台,但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郜风涛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国务院已经把《住房保障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今年出台的把握不是很大。我们正在努力,力争今年和人大一同研究这个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然后形成草案上报国务院。在计划中,我们希望明年有所结果,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当被问及该法的细节问题时,郜风涛表示并不了解具体内容,但明确“会平衡各方面的利益”。
有消息称,在目前的内部讨论稿中,《住房保障法》共分为九部分,分别涉及“总则”、“保障范围和标准”、“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住房公积金”、“金融和财税支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责”。其中关于经适房的产权问题,规定将由出资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经适房产权,出资比例主要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装费用比例确定。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保障房应占一半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昨天向记者表示,要让地方政府真正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通过立法,“规定人们有住房权,规定政府一定要建多少保障性住房,我个人认为应该占总数的50%以上”。
李庆云称,地方政府不热衷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理由通常有两个:影响经济增长和资金不足。“资金?卖地的钱那么多,少搞一些形象工程就有钱了!还可以合理利用社会资金。”在李庆云看来,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不会影响地方经济增长,反而有促进作用。“住房上花得少了,自然在其他方面更舍得花钱,地方经济也就更为多元,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