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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竟是“潜规则”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东南快报

        买套二手房,不仅各收买卖双方1%的中介费,还要贷款担保费、贷款服务费等。连日来,一些读者向本报反映,江城房产中介收费“潜规则“多,加重了买房者负担。

  向买卖双方各收1%竟是潜规则

  武昌市民刘女士去年买了一套50多万元的二手房,按总房价的2%被收取了1万多元的中介费。她事后登录武汉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发现公示的“武汉房地产经纪收费标准”为,每宗交易额1-10万元,累计计费率为2%;若交易额为10-100万元,累计计费率为1%。这意味着,即便是买方全部负担税费,她也应只需付1%的中介费。

  记者昨以买房者身份走访多家江城房产中介,发现按买方卖方各1%收取中介费已成行业规则。

  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私下向记者表示,江城房产中介费确实应按单边0.5%收取,但各家中介都加收了0.5%,且已普遍为武汉市民接受。

  中介称现行收费标准“太老”

  多家房产中介称,武汉市关于房产中介收费的文件是1994年出台的,距今已有16年,导致武汉二手房交易服务收费在全国几乎最低。前几年,一些中介就自行上调了标准,最终演变成行业规则。他们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要求将标准上调至实际执行的水平,但一直没有结果。眼下在外地,二手房中介服务费已涨至各收1.5%甚至更高。

  不少市民则表示,不管标准是否太老,既然主管部门没有动,中介擅自涨价就属违规,实际超标100%。

  关于贷款服务费,水果湖一家中介说,贷款前房屋需由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评估,中介要帮忙预约上门拍照等,付出了劳动。

  汉口市民李先生去年通过中介买了一套65万元的二手房,支付了600元的贷款服务费。“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本应包括代办贷款,为何还要交贷款服务费?”他说,即使按单边1%收费,中介费也应当包含协助办理贷款等“经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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