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日)从平潭县廉租办获悉,平潭首批廉租房将于4月底完工, 每平方米月租0.9元,首批经济适用房也预计本月开工。
首批廉租房位于龙山村城东中学南侧,为三幢七层建筑物,占地面积6640平方米,共计94套。
平潭县廉租办介绍,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2平方米的潭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已对38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
目前廉租房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暂定为城镇辖区内每月每人补贴60元,即按最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标准,每平方米补助每人每月5元。
平潭县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的具体事宜,以下这三种条件都有可能纳入保障范围:
户口迁入潭城镇时限达三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
岛内无自有住房的公务员;
下岗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和国家公务人员属低收入家庭的。
据了解,未来平潭廉租房可能会采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配建协议,即在今后每个批建的楼盘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办法。
此外,位于廉租房旁的首批经济适用房预计3月开工,建筑面积为7414平方米,72套房。
其中,商业、物业等设施面积约为900平方米。建设工期为300天,年底有望完工。经济适用房具体的交易和管理细则目前正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