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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被买”房 名下凭空三套房害他办不了房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0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耿红仁

  [小调查]你如何看网友“被买房”遭遇?

  1.支持理性维权,可到法院起诉讨回经济和精神损失。

  2.既是“杯具”,也是“洗具”,早该挂失房产证了。

  3.搬个小板凳坐前排围观之,期待第三方的客观调查。

  “房补”被延误,房价差价谁承担

  “可能是有人伪造了我的身份证和个人资料,去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证明,这真是害死我了。”张健将这一情况向长沙房产局反映后,费了不少时间才拿到无房证明。等他领到“货币补贴”凭证时,已是8月底。

  而他的苦闷也来了,到现在自己遭受了精神压力后,又多了经济上的负担。长沙的房价上涨势头迅猛,“当时有政府8万元的补贴,加上自己多年的积蓄,再向亲戚朋友借一点,买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刚刚好,原计划买个60平方米的2手房,现在比8个月前要至少多花费6万元,成了一个白日梦。”张健如是说。

  对此,张健称长沙房产局给他的说法是工作失误等借口,不愿面对实质问题,于是烦躁的他想到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求助,咨询这种情况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是长沙市房产局,还是冒充作假者。

  [网友留言]

  “什么人不敢用自己的名字买房呢?”“奇怪呀!”网友“猜猜猜”、“孤独的越野车”等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同时,有网友调侃说,不如将计就计,“是好事,天上掉馅饼砸中你了,赶快把房子要回来。”当然,也有网友表示反对,称即使别人有过错,但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也是不当得利。

  可去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支招]有律师在红网百姓呼声跟帖支招,称房产部门的错误登记行为,使发帖网友不能及时出具“无房证明”,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自己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或者将3套房占为己有”,该律师还说,可直接去房产局挂失房产证,一旦房子进入房产权证书挂失公告或者确权诉讼程序,冒名“房主”就会出现,被冒名者就可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自然也要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

  [房产局回应]到底是怎么回事?长沙市房产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有人冒名造假,张健名下多出的3套房子,可能是计算机系统升级或原始数据录入而产生的错误信息。“对此,我们现在已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处理,张健名下的3套房子已经注销”。

  对于张健因延误数月办理“货补”,所产生的房屋差价由谁承担的问题,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表示,张健可上法院提起诉讼,“给投诉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强调“该错误信息不会再给投诉人带来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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