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新开工政策性住房938万平方米,竣工229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0年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4万套,将全部解决2009年底已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北京地方版的“国11条”基本是根据2009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国11条”内容制定的。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推出,对于树立市场信心,和打击炒房有积极意义。
抑制投资性购房
林倩表示,“意见”中关于抑制炒房和投资性购房的内容尤其值得关注。
据了解,直到春节前,仍有一些银行执行着宽松的二套房制度,只要能提供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北京市公布的最低水平的相关证明,就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首付比例放宽到2成。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将使改善型购房人群的置业成本增加,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仍然在购房的人群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北京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表示,2009年北京市通过购买第二套住房来改善现有住房条件的人群占整个购房人群比例的60%。如果首付比例提高,对这部分人群则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而对于那些想改善但是首付能力很有限的人群来说,则可能根本打消改善型置业的念头。
陈民表示,由于过去几年,北京的房价上涨过快,出售二手房的很多业主在缴纳个税时,通常为了省钱,都会选择按总额1%纳税,而不选择按照差额的20%纳税。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则通常选择按照差额缴纳。
此次“意见”明确了,个税和营业税的缴纳方式必须统一。即如果营业税是按照差额缴纳的,则个税也应按照差额缴纳;反之如果营业税是按照全额缴纳的,则个税才可以按照总额1%缴纳。
胡景晖表示,按照“意见”规定内容,会让那些原先想通过营业税按差额缴纳,个税按总额缴纳的人无法避税。换言之,现在想要购买未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的人群,营业税就要负担更多。
由于二手房交易的避税空间相比以前缩小了,二手房的购房成本也相对增加了。
陈民表示,北京新出台的“意见”示范意义较大。如果能因此引起全国其他城市效仿,则新一轮全面调控楼市的行动,将会在全国“两会”以后形成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