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符合社会正义
《21世纪》:您预计开征物业税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
刘桓:在未来对豪宅和投资性房产开征物业税后,每年1%的税收则将对提高炒房的成本,对投机行为产生抑制作用,并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当然,开征的影响将立刻反映在预期上,一旦对商业地产开征,市场就会考虑政策的下一步,其效果比实际施行要来得早。
比起征收的实际效果,更可担心的是开征消息可能带来的恐慌情绪。所以我建议物业税的开征一定要做好征求意见、听证,特别是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物业税的必要意义。
我一向的看法是房地产基本的功能是使用,是让人住。如果用途变成了囤积以获利,这就发生了扭曲。面对已经偏离正常状态的房地产市场,及时调整更有利于其长期健康发展。投资企业要考虑营业税所得税等等,将房产作为投资品也要受到税收的约束,自己住则有免税的优+惠。
土地在我国是稀缺资源,一个人在个人基本需要满足后,不管是为了个人的优越生活还是为了获利而占有更多的资源,为此而付出税收成本是符合社会正义的。
物业税不会和土地出让金合并
《21世纪》:有报道称物业税会和土地出让金合并,甚至将房产方面所有的税费“一网打尽”?
刘桓:这不太可能。房产方面,从盖房、交易到拥有三个环节都可征税,目前税负过度集中在交易环节,物业税将一部分税负平移到拥有环节。土地出让金是我国土地基本制度决定的,目前考虑的物业税方案不会涵盖这一部分。
从国际实践看,税收主要分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类。目前土地出让金成为我国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地总是会卖完的,以物业税(不动产税)为主的财产税才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长期、稳定、透明度高。引入财产税,有助于地方财政的长期健康发展。
《21世纪》:今年税收政策可能会有哪些改变,将有哪些新税种开征?
刘桓:目前增值税扩大范围、车船税从暂行条例变为立法、开征碳税等均已进入立法程序;而开征物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由于呼声很高,也有可能增补入今年全国两会议程。
碳税一直在酝酿,应该是作为环境税家族下的一种,环境税还将包括碳税、硫税(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税等等。碳税也会反映在油价里,如果碳税开征,尾气税就不太必要了。
目前碳排放的准确测度和相关标准需要制定,税务部门据此测算经济成本和征税效果、确定税率税基等,具体方案有关部门正在会商。当然进入了立法程序不代表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