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专家说,物业税开征的可能性操作法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即把买房子前已经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收取。多方观点认为,此举可以彻底解决目前我国房产地征税中存在的“范围过窄、税基覆盖不全、计税依据不科学”等问题。这样的说道我们是不是有所耳闻?细细一回忆,原来有专家在开始征收燃油税前也说过相类似的经济学理论,现在只不过是改了几个字词而已。
有人说,美国正是因为通过征收高物业税达到了遏制房价的目的!这是事实,美国的物业税确实高,而且人家的税收不仅仅只有一项物业税高,其他的税收都高,这里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美国的每一项税收都是经所以纳税人同意、议会批准才实行的(或者可能有国人会说,我们中国的税收也是通过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最高权力机构的批准才通过的)。还有更重要要的一点,我们根本不了解美国人的土地政策,美国人的高物业税,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基础之上的!而我们国家的物业税一旦实行,必然是建立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物业税不过是地方政府捞钱的一种手段,所以,你对我国征收物业税乐呵什么呢?中国有句老话:你给人卖了,你还乐得在一边给别人数钱!欢呼者如果不是托,我相信必定是给人卖了还在数钱的家伙们!
物业税的征收,得利的永远是税收征收部门,在梦里也要笑醒的永远是他们。也就是说,物业税,无论对无房户还是多房户都不是好消息,都意味着要交更多的钱,只是不知道这笔钱会用在哪里?用到了哪里?这对税收征收人来说,这都是国家机密!
再强调一下,物业税,永远是我们老百姓额外的生活成本支出,不是福利!这个我们一定要清楚,在我们欢呼税业税的伟大光荣正确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掂量掂量,你自己是不是给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