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7%。
6、动工时间:2010年3月
7、建设工期:18个月
8、投资强度:500万元/亩以上
9、起始价:1265万元 增价幅度:2万元
10、竞买保证金:94.87万元
11、竞得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一个月内,竞得人必须在闽侯县地块所在地登记注册企业,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人民币7905万元,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930万美元,并按属地原则依法在当地纳税。
12、本宗挂牌出让土地有预申请人。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索取材料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0年3月4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3月4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报名。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3月4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交易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1)宗地2010挂(工业)2号为2010年2月23日8时至2010年3月8日(星期一)9:00时。
(2) 宗地2010挂(工业)3号为2010年2月23日8时至2010年3月8日(星期一)10:00时。
(3) 宗地2010挂(工业)4号为2010年2月23日8时至2010年3月8日(星期一)11:00时。
(4) 宗地2010挂(工业)5号为2010年2月23日8时至2010年3月8日(星期一)15:00时。
2、挂牌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六、给付成交价方式: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全部成交地价款。
七、其他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挂牌人。
2、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用地预审、立项(或增资、增项),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境保护审批等有关手续。
3、以上四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失地农民保障金、“五通一平”(通电、通路、通水、通讯、排污、土地平整)场地建设费等。其中以上四宗工业用地提供现状标高,用电由就近开闭所或变电站提供,用水管网到用地红线外。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受让人另行向闽侯县税收部门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缴付。
4、为确保出让地块周边道路通行,竞得人受让土地范围内道路(含规划道路)今后应无偿交政府作为公共道路使用。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土地出让文件。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季高培、王文飞,联系电话:0591—22078393,22075081。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