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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率先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或一石激起千层浪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24 来源:南宁晚报

  全区建设会议提出将选择南宁作为试点城市,具体政策措施正在制定

  南宁有望作为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昨日,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市召开,透露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二套房信贷管理,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或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稳定发展住房消费。

  据了解,目前全国尚没有一个城市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此形势下,全区建设会议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宋继东在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无疑将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作为近几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何时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激烈讨论的话题。在去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向政协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内容,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这份 提案中指出,房地产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房屋面积缩水、建筑设计变更、房屋质量缺陷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最后甚至还会出现“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此,有南宁市房地产界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发育早期,对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起了很大作用。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当时房地产发展不景气,需要鼓励的考虑。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看作是一个方向,会有一个过渡的过程,比如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城市。但具体的政策措施还在制定当中。

  名词解释

  商品房预售——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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