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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业要自查 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2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昨日(20日),福州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物业公司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对所服务物业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整治违章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行为。 

     根据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大检查。重点要对区域内消防泵系统、消防栓配置器材、手提式灭火器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应及时告知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并向社区居委会、街镇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 

      通知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重点对小区内擅自利用架空层、地下停车库等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改变使用用途等问题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清理整治。 

      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区域内停车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车辆是否分类分区停放,是否有专人进行巡视管理,消防灭火器具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做到停车场所内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统一分区分开停放,分类管理,安排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巡视管理,防止产生电动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 

      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未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等情况的,要及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整改的,由各区房管局、各县(市)建设局上报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福州市房管局将对其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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