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退房,楼市的潜规则?
去年5月,杭州楼市回暖之际,曾出现过一起轰轰烈烈的退房事件,被国内众多知名媒体转载,并加了顶“杭州楼市暗藏玄机”的帽子。该退房大单涉及的金额高达上亿元,而这些退房的人,恰恰就是开发商自己。
“这种现象在房产界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某业内人士惊呼。
大家都知道,退房和退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退订是买房者看上中意的房子,交个订金,不喜欢了或者因某种理由不想买了,可以申请退订,大不了就是订金被没收。
退房就不一样了,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讲,买了一套房子以后还要再退给开发商,这是很困难的事情,更何况首付已经交了,按揭开始办理了。
而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巨量退房现象,如果说是因为广大购房者由于某些原因而不想买房,未免也太凑巧,何况楼市并未出现明显的下滑迹象,买房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种保值增值的手段,好不容易买到的房子,不会轻易说退就退。
那么是不是很多退房现象的幕后操作者是开发商,这也许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要的是健康的市场秩序。
但愿开发商能少充当一些导演、演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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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0日发布《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据悉,2009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产纠纷案同比上升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