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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住房交易税费1月1日起调整

营业税、个税优惠“2年改5年”,契税也上调了1%;百万元房子交易成本将增数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今日起,福州现行个人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房产交易税费新政不仅包括营业税的优惠“2年改5年”,而且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一套满2年未满5年价值百万元的普通住宅,税费将增加数万元。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福州的房产税费调整对房产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
    
  据介绍,由卖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原来对个人转让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营业税,而新政把2年改为5年。以一套满2年未满5年,价值百万元的房产为例,2009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今日起需要缴纳总价一个百分点的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为:100万×1%=1万。
    
  而买方缴纳的契税上,原来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而今起需要缴纳1%的契税。而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以及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的,契税不再享受2008年11月1日后0.5%征收的优惠,恢复按1.5%征收。
    
  而卖方缴纳的营业税上,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福州众泽房产有关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100平方米、原价80万元现价100万元,购买满2年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为例,需比2009年税费优惠时期多缴纳的部分有:1%个人所得税:1万元;契税恢复按1.5%征收,需要多缴纳1万元;而营业税差额征收,需要多缴纳:(100万-80万)×5.55%=1.1万,也就是说这套房子需要多缴纳3.1万元的税费。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购买满2年未满5年的房源在福州占到了六至七成,政策出台对市场影响较大,年初二手房或将陷入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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