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海市银行业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昨日正式生效,要求2010年1月1日起,银行停止向房产中介付佣金。
根据公约约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或其代理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支付佣金。
公约指出,对于违反公约的会员单位,公会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同业谴责至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并提请银行监管部门给予查处。
据公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公约的出台首先是银行业的自律行为,是针对目前沪上各家银行在与房产中介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支付的所谓“佣金”日益偏离正常服务价格,演化为纯粹争夺客户来源的现象而做出的,是银行自觉、自发的要求。
“个人房地产按揭业务开办之初,银行需要依赖中介获取信息,并委托中介办理部分手续,此时支付佣金是一种服务的对价。随着发展,中介在按揭业务中所起的劳务作用越来越少,而此时佣金已经变味了,成为部分银行获取业务来源的手段,挂钩比率在攀比中升高,进而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局面,影响到了银行业的整体利益。”该负责人表示。
同时,在高额“返点”的背景下,一些缺乏自律意识的银行从业人员将贷款手续全权委托给中介,未坚持银行业独立审慎经营的原则,未坚持与借款人面谈意向、面签合同、自办登记手续的风险管理要求,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出现了提供不实甚至虚假资料的“假按揭”,严重威胁着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助长了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
因此,同业公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出发,在众会员行的一致要求下制定本公约。
此外,公约的出台也旨在保护普通老百姓按揭贷款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一些不良中介为获取银行“返点”蒙蔽消费者的做法说“不”。
据介绍,在存在“返点”的情况下,发生房产交易时,房产中介公司往往会要求客户到某家给付佣金比较高的银行那里办理按揭贷款,而不考虑客户是否便利、银行服务是否良好、贷款产品是否符合客户需要等情况,一些中介甚至存在欺骗或强制客户选择银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