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严格来说,二套房贷松绑开始于2008年年底,但是政策真正落地基本上是在2009年。2008年12月20日,国办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13条),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在多个地方政府出台的“救市”政策中得到呼应。如,上海的“新8条”、北京的救市15条、江苏的省10条等等,并且该政策在政府制定的落地政策以及银行执行时被进一步放宽。
点评:
二套房贷的矛盾性在于: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而言,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一直担忧房贷过于放松容易产生“中国式次贷”,但是又不能不考虑国家刺激经济、放松银根的大背景,因此,银监会神经质般地不停地在重申“严格执行二套房贷”。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而言,商业银行一方面也担心过度房贷所带来的信贷风险,但是另一方面迫于市场激烈的竞争,又不得不大打折扣吸引客户。因此,商业银行一直是明紧暗松。对于自住型购房人来说,一方面希望享受到优惠利率,另一方面却也担心房贷放松导致房价暴涨。与之类似的是开发商,他们既希望放松房贷促进销售,又担心房价暴涨招致打压。唯一坚决欢迎该政策的可能就是地方政府,二套房贷松绑几乎成为它们救市(救财政)的最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