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政能否遏制
房价过快增长
近日,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通知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近期,有关房地产的政策接连出台,而对于上述最新出台的“土地政策”,网民们褒贬不一。
拿地首付不低于50%将推高房价?
署名“沙黾农”的博客指出,高房价的症结在于“供不应求”,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才是遏制高房价的根本,“拿地首付不低于50%”只会抬高“拿地的门槛”,使一些较小的开发商望“地”兴叹;从总体上看,大中小开发商拿地的总量小了,新开工面积也会随之减少,总供应量上不去,房价又如何能下得来?“拿地首付不低于50%”绝不是所谓的“房市调控再打重拳”,即便是一重拳,也没有打在“利益集团”身上,说不定打在了亟待买房的普通消费者身上!
署名“anm in0001”的博客文章也指出,这个政策从长远来看,只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使房地产供应更趋集中,向大地产商手中集中。因为地产商拿地的成本高了,更难拿到土地了,那么结果就是大地产商的日子将来越来越好过。二是这一政策将来会推高房价。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量是有限的,土地一块投入增长1倍甚至1倍以上,房子的开发量自然就会下降,房子供应少了,将来只有上涨一条路。除非房价提前崩溃,否则一定是这个结果。
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才是真正利好
署名“梨花”的博客文章认为,其实开发商捂盘和囤地只是房价上涨的助动力,并不是原动力。房价大规模飙升的原动力在于地方政府没有原则地从房地产利益链上获利,并且所获得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监管,从而进一步获得个人的利益。
因此,此次管理层出台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事实上这已经几乎击中了高房价的要害。只有将地方政府的利益从房地产业中剥离出来加以严格规范,将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驱逐出房地产业,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才会健康彪悍地成长。否则,一切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来到地方都会被阳奉阴违大打折扣,从而损害政令的畅通以及管理层的威信。
署名“梨花”的博客文章还认为,可以想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这项政策一定会受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联合反扑。政策能否得以严格执行是调控效果的最关键一环。这些年来老百姓已经学会了不看广告看疗效的本领。“听其言,观其行”同样可以用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
管好土地还需更多政策
署名“牛刀”的博客文章指出,迄今为止,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都是20%,普通住宅只需15%,用15亿资金可以在银行撬动85亿的贷款,还在乎区区50%的拿地首付?而且,在土地问题上的一系列融资行为触目惊心,也远远不是50%的首付所能遏制的。文章认为,土地泡沫才是房价泡沫的源头。所以,化解土地泡沫,重要的是改变现有的土地出让制度,让土地财富全民共享,保障中国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权。
文章还指出,我们现在的地方政府,将所有的长达70年的土地出让金当年就挥霍一空,你怎么向你的城市居民未来的生活做一个交代?你还怎么去还给这些土地的主人一个基本的居住权。所以,管好土地要实现土地管理制度的变革。
署名“anm in0001”的博客文章指出,地产商超过两年没有开发的土地就要被没收。但是这个政策形同于无。大家看看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地产商,前几位的土地储备,五千多万平方米,四千多万平方米,按照现在的开发量,10年都开发不完。我们没有看到哪一幅土地被没收。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政策制定得不细致,没有可操作性。比如可以硬性规定,一块土地,开发商两年内必须开发,四年内没有开发完没收。这样的政策就不一样。然后强调执行率,那么土地闲置问题就可以解决。
(本报记者张松整理)
迪拜危机与中国房地产没法对比
许多人用迪拜的金融危机影射中国的房地产业,历史上也曾有许多人用日本1990年之后的泡沫破裂影射中国的房地产业,却根本不知道发展阶段、法律背景、制度体系上的差别,让两者之间根本不具备对比的基础条件。
迪拜的法律将本国居民的就业、住房、生活、教育、医疗、保障等与国际的、外资的市场用一道防火墙完全隔离了,房地产几乎是一个内外完全隔绝的市场,或是对本国居民进行严格保护的一边倒的市场。迪拜的防火墙,不但保证了国民不在这些赌博式的市场中因风险而受到重大损失,同时也让本国的经济在泡沫真的出现时受影响最低。
如同中国的金融体系没有在这次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受到重大冲击是得益于中国尚未开放的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一样,防火墙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不同的仅在于中国是用一种尚未开放的落后在保护自己,而迪拜是用更完善的保障与法律在做安全的防范。
如今迪拜已变成了国际的旅游、会议、会展、金融、商务等中心,也因此才有了世界最大或最多、最豪华的机场、航运、酒店、写字楼、别墅、商品服务等设施,或说世界最疯狂的房地产市场。
但迪拜则是在建立这种涉外房地产市场之前,先解决了内外有别的问题。
内是指迪拜的本地居民(如中国的户籍人口),当地居民的总数仅占全部人口的30%左右,他们的就业优先于政府的工作部门,几乎不存在就业困难,政府工作岗位还时常不得不雇佣部分外籍人口。本地人在怀孕期间就享受政府的补贴;教育免费;出国深造的国家补贴;医疗全部免费;在迪拜之外的阿联酋七国之间也都免费;结婚,如果双方都是本地人初婚,国家也给婚礼、家具等补贴;本地人的住房或分或给地自建,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不存在居住困难,也可以补贴购买商品房;本国人对外国人出租房屋有减免税;本国人在外资企业工作,工资必须高于同类外籍人,也不存在就业与收入困难。
早期法律不许外资独资,必须有本地人占50%左右的股份起担保作用,不投入资金,但必须得到不少于某一标准的固定分红(不参与经营、管理),企业的盈亏也与固定分红无关。
本国人在迪拜基本被国家福利包围和保护了,而新兴的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专供外籍人投资生活的区域,不许本国人购买、居住,实行不同的法律管制。
这些新兴的房地产市场中,除土地的供给、开发由国家委托的机构(包括迪拜世界公司)进行,由国王将土地划拨或卖给这些机构,开发后卖给境外的投资者进行建设,再卖给境外的机构、居民,价格高低都与本国人无关。
因此,当迪拜出现债务危机时,谁看到有当地人的大量失业问题的报道吗?谁看到社会动乱,迪拜出现当地人对危机感到恐惧的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