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优惠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据了解,早在几个月前,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可能取消的消息就一直刺激着近两个月的二手楼市交易量,成交量增了两三成。进入年底的11月,中心市区二手住房交易量达到565套,成交面积5.45万套。与10月相比,增量超过140套以上。
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负责人表示,今年初实行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后,二手房的交易量持续上升,全年的成交量总体呈现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中心市区11月份的二手房交易量与10月份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今年的7月份二手房的成交量达600多套,甚至还高过11月份,这说明在今年初开始实施的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的市场效应是一个逐步释放的过程,许多交易在这一年中已经达成,这在今年前11个月的成交量中就可看出。但他同时也表示,不排除一些人抢在年底的最后这几天抓紧成交,因此12月的二手房交易量有可能再创新高。
市民担心购房成本又增加
营业税优惠政策取消,二手房买家最担心的就是购房成本会增加,按照过去的惯例,营业税都是由买主缴交,卖家一般都是以实收价为交易价格。这两个月急着看房买房的小罗说:“我看了10多套二手房,业主都是要求实收价的,也就是说新增加的营业税费用都会摊给我们买家,我打算买50万元左右的房子,现在有可能要多给几万元的营业税,买房成本又高了。”他已经决定不再东挑西拣,赶紧下手买房。
细则未出台
如何征收有疑问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卖房营业税征免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细则未出台,营业税征税的标准未能定出。至今年年底前,满2年的二手房进行交易时免征营业税。从明年起,满2年未满5年的二手房进行交易时按5.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目前尚未明确是按卖房总价的5.5%征收,还是按卖房盈利金额的5.5%征收。
也就是说,未来次新房业主卖楼交营业税可能出现两个标准。如,李先生2006年购房且拿到了房产证,买房价格80万元,明年他把房子卖出去,卖房价100万元。如果新营业税政策按总房价的5.5%征收,李先生必须多付5.5万元的营业税;但如果新营业税政策按盈利金额的5.5%征收,那么他只需要多付1.1万元的营业税。
值得一提的是,卖房营业税免征的期限起点是按房产证发证日期计算的,而市民购买一手房,往往等1年才交房,交房后等2年拿到房产证,然后再算免征期限,这就意味着2002年买一手房的业主才有可能免征营业税,而二手房一般即买即拿到房产证,所以2005年买二手房的业主明年卖楼就可以免征营业税。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文件没有明确新营业税政策执行的时间,但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定只在今年执行,所以明年1月1日可能是营业税优惠政策取消的界点。而营业税优惠政策截止日期以过户交件时间还是完税时间为准也没有公布。根据规定,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合同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交件手续,当天就能完税,但具体应以税务部门认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