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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有争议不可办过户 二手房买家需谨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2.19 来源:京华时报

  李女士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刚签署完买卖合同,交了3万元定金,现在房价上涨了,房主又反悔了,让我拿回3万元,说再赔我3万元,我不同意,打算起诉到法院,在诉讼期间房主能将房子再卖给其他人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法律的规定,有争议的房产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您若不接受房主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起诉房主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为了防止房主在诉讼期间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此房屋,但是您可能需要提供与被查封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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