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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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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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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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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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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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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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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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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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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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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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竣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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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土挂[200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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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樟镇小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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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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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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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县建设局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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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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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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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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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
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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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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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动工
两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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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出让成交价中只含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本县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01月6日工作时间内,迳向闽清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01月6日工作日期间,到闽清台山街108号闽清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1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一层;挂牌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9年12月25日8时至2010年01月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2、在挂牌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4、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5、有关事宜请与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闽清县台山街108号
联系电话:0591-22350040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