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地点:竞买人可于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22日,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时间、地点:竞买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持有关证件和竞买保证金办理挂牌竞买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17时(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
竞买申请的受理地点设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
六、竞买报价时间:本次挂牌交易于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3日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接受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其它税费。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九、其它事项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咨询电话:(0596)2072791 谢先生 2942601 吴先生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