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末,一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新政策再度将火热不堪的楼市推向了民众视野。本着以“抑制投机性购房”为目的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的调整很可能会又是一个“好心办坏事”的典型。
回看2009年的楼市大势,楼价高企的一手房基本成了投资客、换房客的天下,而价格相对有优势的二手房则基本成了首次置业者的一致选择,平(不是“贫”)富之分化、泾渭之分明,不能不说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最近一、两个月以来,在营业税等相关政策不明朗的前提下以及诸多房屋中介机构以此为由的威吓、忽悠下,好多未雨绸缪的首次置业者皆闻风而群起抢买,以免政策之不测。现在看来,他们的抢买或许还真是明智之举——因为在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政策指引下,二手房的转让价格必然会增加,原因太简单:在通行“实收”的二手房转让规则下,卖方最终都会以“实收”之名将名目繁多的税费统统转嫁给买方……很明显,作为首次置业者购买主场的二手房,在购买过程中很快会因此政策而多交“房款”,可这个“账”又该找谁算呢?呜呼!真是大不幸也!而不幸何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也!本来政府之初衷是美好的,可最终到市场的终端,却是如此的令人“很受伤”,这难道不是“不打不乱,一打反而乱”吗?
这年头事与愿违的事真是太多,尤其是中国的房地产!回顾近年来的一系列楼市宏观调控政策,基本呈现出“不打不乱,一打大乱”的规律,真是令人费解:究竟是调控不当还是楼市真的很叛逆很难整?如今,当整个楼市正按部就班的沿着市场自有的规律前行之时,政府又出手了,目的似乎很简单——抑制投机性购房,这政策甫一出来,还着实令好多“刚需客”有一种感恩戴德的喜出望外,以为自此会抑制住太多的投机性购房,而令一飞冲天的楼价有所收敛。所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们美好的企愿,往往于深不可测的房地产变局中如镜中花水中月,最终如泡影。
因此,从上述很实在的情形看,我们说营业税的恢复政策实际就是变相抬高房价是不过份的,而那些对此政策还曾抱有美好幻想的人们,是不是该有所省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