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131号文”)中提出,对于房产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实行一年期的优惠。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享受税收优惠,改为2年。将过去按照全额征收的税收,改为按照差额征收。
这一办法在2009年极大地刺激了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据安居客统计,北京11月份二手房网签达到了32784套,12月份还创新高。受明年1月份取消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预期影响,二手房交易进入高潮。
中国房地产和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中国教育地产高峰论坛”上对本报记者说,今年全国新房交易有望创下7亿平方米的历史新高。其中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新房起了很关键作用。
虽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中继续提出“支持居民自主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但是“131号文”中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措施却有望到期自动停止。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说,“131号文”中只有营业税优惠等政策是具有1年期优惠的,如果明年1月份不出台国务院层面的新文件,这个政策按规定会自动到期失效。
不过,如果2010年继续依靠改善性需求支撑房地产市场的话,改善性购买房子的人群,必须先卖掉手中的房产,才可能按照第一套房贷的条件去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改善性住房贷款。
因此,取消营业税优惠是否会对2010年的改善性需求购房带来影响,还存在争议。
此前,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在研究2010年国家层面取消优惠政策后,地方的应对措施。北京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营业税优惠到期后,北京市是否有必要出台地方性支持性措施,来继续支持改善性需求购房。北京市认为,改善性需求购房是北京市新房市场的主要购买力量。
中房协副会长朱中一此前在“住交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作为中房协希望2010年国家层面政策继续保持延续,但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更为有力。湖南、吉林等地提出2010年延续地方房地产救市政策,是非常好的举措。
杨红旭等专家对记者说,除了营业税优惠政策会取消外,其他诸如“二套房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明年6月份之前可能均不会大幅度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