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成本应让违建方支付
魏颖明代表:违建是城市的毒瘤,以前福州市也开展过类似行动,但常常纠缠于“哪一年前建设算是违建”这样的问题,这次很明确,凡是没通过审批的,都算是违建,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为拆违提供了有效支持,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政府要考虑的是,怎么从运动式清理转向建立长效机制,应该加强日常的清理、巡查,可以考虑把各个部门的审批数据联网,这样一来,一线部门就可以马上查明某处建设的“身份”。此外,此次政府拆违花了很大成本,以后这一块支出,建议让违建的单位或个人来支付,既有震慑作用,又节约了财政开支。
政府部门违建更要无条件拆除
盖文玲代表:此次整治行动,政府下了很大决心,在老百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公布一批,拆除一批,这样的阵势,给很多想违建或正在违建的单位、个人,敲响了警钟,营造了很好的氛围。下一步工作中,对于敏感单位,比如一些政府部门的违章建设,更要无条件地坚决拆除。
在安徽合肥,拆违行动就是省、市、区各级机关单位带头拆,老百姓也就自然跟着拆,这样的模式,也值得我们借鉴。
参与违建领导干部要停职
李良荣代表:拆除违法建设,维护了政府、法律的威信,百姓拍手叫好。以前很多违章建设之所以难拆,很大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参与其中,充当保护伞的角色。对于这些行为,应该加大惩治力度,一旦明确领导干部参与违建,建议要马上停职,以正视听。此外,建议对违建单位或个人,建立专门档案,今后,如果他们再报批其他建设,要从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