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继续鼓励支持居民买房优惠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将改善
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实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制度,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机衔接。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将推进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健全保障房供应体系
我省将健全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重点的保障房供应体系,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利用中央新增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廉租住房的建设进度。实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机衔接。
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是中低收入人群关注的焦点。我省接下来将推进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住房公积金方面,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加大归集与使用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等住房建设。
免费向农民提供住宅设计图样
省里每年新增一批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通过试点和示范作用,引导和推进村镇建设,树立一批环境优美、文化内涵和区域特点明显的示范村镇。
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免费向农民提供安全经济适用、地方特色鲜明、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实行分类指导,引导农民建房从单纯追求面积向注重完善功能、改善环境转变,注重质量安全和乡土特色,满足抗震、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要求,注重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保持生物多样性及人与自然、生物之间密不可分的共生共存关系。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继续落实鼓励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合理制定土地出让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强化市场监测,健全市场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