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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要享受二手房税费优惠 需提早半月签协议

——专家预测:取消税费优惠后可能适当放宽普通房标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1.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黄欣达

  昨日,福州市明确将购房税费优惠政策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后,是否享受购房税费优惠,以交易中心的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但业内人士提醒,二手房交易从手续办理到合同签订,至少需要15天。

  “认定购房税费优惠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二手房从签订协议到送件办理产权过户,至少要15天。因此购买二手房要想享受税费优惠,必须在截止日前15天完成交易。”福州双安房产总经理郑爱新解释。

  郑爱新表示,上月榕二手房交易量环比涨二成左右。在与买方沟通中发现,都是怕政策收紧而提前释放的购买力。

  据了解,10月榕商品住宅签约套数达3461套,总签约量比9月增加948套,涨幅在三成左右。

  在上月召开的相关会议上,福州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福州市已着手调研,但具体构思目前暂不能透露。

  王阿忠认为,明年政府收紧购房税费优惠是势在必行,但如通过放宽普通房标准来弥补房价上涨后给购房者带来的税费负担。

  据悉,目前福州执行的可享受购房税费优惠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为,鼓楼、台江区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含8500元);其他城区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含7000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每平方米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含144平方米)。

  据统计,10月榕城商品住宅的签约均价已高达8807.08元/平方米,这也意味着绝大多数房源已超过普通线。

  住建部专家:优惠政策或年底终止

  □ 相关新闻

  住建部专家:优惠政策或年底终止

  在经济企稳、房地产市场大热的情况下,房地产优惠政策很有可能在今年年底终止。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鉴于目前经济回暖、房地产市场向好的形势,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楼市优惠政策可能在年底到期终止。

  被终止的政策可能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本金低额度等。

  王珏林称,今年初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指标都在增长,比年初有很大起色,但问题依然存在,集中表现在:房价上涨过快、市场走势不稳定、个别地区土地市场过热、政策执行不到位。

  王珏林表示,目前市场的主要问题不在土地供应环节,而在市场开发环节,其中,囤地、捂盘、违规变更规划和容积率等现象一直存在。他认为,现有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主管部门却没有很好地执行。

  此外,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对于近日媒体曝光的开发商“囤地”及炒地现象,国土部已开始关注,并拟对此作出表态。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尽管有土地财政的利益驱动机制,主管部门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各地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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