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缓办证,保期房销售是惯用伎俩
记者从福州地产中介市场了解到,为给期房销售“护驾”,部分开发商延缓给现房办产权证,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一家大型连锁地产中介总经理告诉记者,福州楼盘大都是分期开盘,时间战线拉得长,若前面交房的现房过多、过分活跃地流入二手房市场,碰上楼市低迷,就会影响后面期房的销售。所以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上热情都不太高,哪怕手续都齐全,一般也会拖到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才给业主办产权证。但大多数楼盘的合同中都规定,产权延缓登记,须按万分之几/日支付违约金。这个违约金比较高,所以一般开发商都会在最后期限前办出产权证。若只是一次性支付房价的1%,违约成本就很低,开发商很可能借故延缓产权证的办理。
律师说法:合同有失公平应1年内主张变更
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林锋表示,按照《民法通则》,业主若认为购房合同有失公平,应该在合同签订之前就提出变更条款,比如按万分之几/日支付违约金。若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业主才发现合同有失公平,应该在1年内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