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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综合授信类个人贷款业务将收紧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0.31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刘薇

  银监会周三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个人贷款实行支付管理。如果正式出台,这将是我国首部个人贷款管理法规。银行人士表示,总体来看,《暂行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没有太多新的限定,但细化到银行具体业务,则有一些贷款品种可能会加强审核,收紧门槛,诸如此前非常火爆的综合授信类个人贷款业务。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规定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明确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重申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时须坚持面谈、面签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以防范虚假按揭等风险。由于办法不针对个人贷款业务品种申请设置额外条件,因此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并没有被抬高。

  记者昨日采访多位银行信贷部门人士,他们表示,其实目前大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如房贷、车贷等都是实行受托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能够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另一方面也可防止“顶冒名”等违规损害借款人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如今受《暂行办法》影响较大的,则是市面上一度火爆的个人综合授信类贷款。这类贷款通常表现为“房产一次抵押,贷款额度多次循环使用”,如很受市民欢迎的“循环贷”、“随借随还”等,有的银行在开办这类业务时放得较为宽松,只要首次审核通过,以后的贷款申请甚至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等自助方式办理,无需再经过相对复杂的审核手续,这就意味着在初次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就不用再到银行面谈、面签,便可能获得贷款。

  “这其中的确存在着无法监控贷款真实去向的可能。”某国有大行支行行长称。而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门人士则坦言,在《管理办法》出台后,该行相对宽松的审核制度很可能需要作出调整,比如采取措施加强对贷款用途的审查,自助方式也许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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