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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谨防吃“哑巴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0.12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石玉梅

     由于房价飞涨,眼下二手房市场成为卖方市场,很多交易采取“卖家净得款”的付款方式。日前,买了一套二手房的赵女士通过本报提醒准备购房的人,采用这种付款方式务必小心,以免落入对方设下的陷阱。

  赵女士介绍,前不久,刚签下一套中街二手房时,她满心欢喜。当时因为急于给父母拆迁安置,她没有太多计较,直接答应了卖家净得款45万,其余各种税费和中介费由自己付清的条件。签合同时才得知,卖家的房子是两年内的(购买时间不超过两年),需要交一笔费用;等到办理银行贷款时,中介对加急的要求又要多收一笔钱,致使赵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

  据业内人士介绍,今年到目前为止,二手房的交易收费政策是稳定的。契税政策分为三档,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免契税;90-144平方米的住房应缴0.5%;144平方米以上的2%。房产证按年份不同,分为咖啡色和红色两种本子,咖啡色的每套按平方米收取测绘费,红色的本子则每宗只收20元。办理银行贷款的,必须要符合商业银行、公积金管理基金中心的政策,据介绍,前后办好差不多要一个月时间。

  买家尤其要弄清楚的是,出售的住房是否是两年内刚买的。如果不足两年,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要按房产评估测绘价格的6.5%缴费。赵女士所购房屋评估价格在40万元,支付的费用达到26000元,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于合同上写了卖家净得款,赵女士不得不为此埋单。为此,约定“净得款”方式交易,一定要慎之又慎,以防为对方“冒”出的额外费用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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