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简称省住建厅)获悉,9月底,省住建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检查发现仍存在大型起重机械重大安全隐患、脚手架安全隐患等问题。
据了解,省住建厅于2009年9月22—27日组织两个督查组,对6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国庆节前质量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了12个施工企业、12个施工工地(每个企业各抽查1个),共发出督促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督促整改通知书8份。
从检查情况看,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薄弱,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二是企业对综合整治认识不到位,企业总部对施工项目开展综合整治情况基本没有检查。企业对安全问题重视不足。
据介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大型起重机械重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霞浦宏城豪景3号楼工程,根本没有吸取“10·30”事故惨痛教训,塔吊标准节、附着螺栓松动,有的用手可以拧动,个别标准节锈蚀较严重,力矩限位装置老化,基础积水较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悉,去年10月30日,霞浦县一处工地升降机坠落,造成致12人死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省住建厅当时通报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颗小小的螺母脱落,导致载人吊笼坠落。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同时,脚手架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三明市下洋花园二期8号楼工程,外悬挑架钢管脚手架部分悬挑端长度超过锚固端长度,二层悬挑梁锚固采用螺纹钢,钢丝绳卸荷拉结不规范,有的直接拉结在连墙件预埋钢管上,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此外,还有模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
省住建厅要求,各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各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厅督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主体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并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