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曾经是政府的牺牲品,恐怕现在和以后都将是。
房地产原本是依托政府职能部门下的经济实体,单单一个市房产局,下属的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设计院不下几十家,而政府在几乎全部国有企业从“抓大放小”开始到最后的百余家“国有企业”的改制之路,把房地产和其从业人员的包袱甩给企业,甩给了了社会,这是政府对于房地产的放弃,也就是说房地产成为政府发展之路上抛弃的牺牲品。
房地产最初的管理层,甚至从业者,多是从政府一些职位上,伴随国有企业改制而随着房地产一起分离出来。职位的变迁让房地产从政府中得到些许的土地、政策、监管、税收等等的优惠,直到房地产真正蹒跚走路时,政府就把高房价、暴利行业无情的扣到了房地产身上。
房地产越来越多,而政府把土地炒的火热,狼多肉少,游戏的规则只有政府自己制定,潜规则、收受贿赂等等成为可能。划拨土地、转让土地,每亩计算到后期的楼面地价,百余家地产疯狂抢夺几块地,烫手山芋你死我活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