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大洋镇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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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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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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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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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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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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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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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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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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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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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或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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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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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 [2009]
挂—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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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镇原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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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5平方米(3.2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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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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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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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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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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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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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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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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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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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规划设计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县建设局意见和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22日(不含节假日),到我局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其中,竞买成交价款缴纳:
受让人应在竞得成交之日起60日内支付全额的成交地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第一期土地价款),并向原该地块原土地房屋竞得人另行支付经县审计局审计的该地块前期开发运作费用122.7437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不含节假日),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向我局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9月22日17: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2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挂牌交易期限为2009年9月23日至2009年10月12日(不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挂牌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