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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擅自装饰装修 承担侵权责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9.01 来源:北京晨报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今天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的难点问题做出规定。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释》规定,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该解释明确,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

  该解释还依法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过出租人出卖房屋给近亲属的情况,列为出租人出售房屋的特别方式,排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履行告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愿意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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