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在建的办公楼、精装修房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建筑材料是否合格等等,是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昨日(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简称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建筑工地建材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通知,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设局,检查建筑工地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的行为。据介绍,建筑工地现场钢筋、水泥、建筑扣件、电线、开关、插座等产品的采购与使用情况,将是重点抽查对象。同时,还将检查城区在建办公楼、精装修商品住宅工程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标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将重点检查人造板、涂料、内墙乳胶漆、胶黏剂、纸面石膏板等产品。
检查发现情节严重的工地,将予以曝光。对于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建材市场和生产企业,各区市建设局应及时通报工商、质监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杜绝以罚代管、罚过放行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
通知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举报受理制度,设立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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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德和厦门接连发生两起房屋突然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昨日(8.2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简称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违章建筑、危险房屋安全监管。
2009年8月10日,宁德蕉城区金涵乡琼堂村一座上世纪80年代的5层农民自建房突然倒塌,幸未造成人员死亡;8月11日,厦门市湖里区蔡塘工业区一幢擅自违章抢建的临时厂房突然坍塌,造成10名工人受伤。
据调查,这两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城乡接合部危旧房由于历史原因,建造经济技术条件落后,结构质量安全缺乏保障。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更是成为房屋非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其次,纳入城市成片改造拆迁的区域,一些业主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违章搭盖、蓄意抢建,制造大量劣质房屋的同时,也埋下了施工安全隐患。
同时,通知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规划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执法力度。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对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强制拆除。对擅自违章抢建的,要坚决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