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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正制订“保障性住房工作三年规划”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8.18 来源:南方网

  8月18日讯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制订“保障性住房工作三年规划”,有望近日出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份规划原计划月内出台,但是目前还在研究,可能推到下月出台。对于规划的具体内容,上述负责人仅透露,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向记者表示,保障性住房工作三年规划是住房保障法立法工作的预热,通过这个政策,可以将各地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固定下来。与此同时,也可以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产品定性上有归属。

  预热住房保障法

  对于为什么要出台保障性住房工作三年规划,顾云昌表示可能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做的住房保障法立法工作有关。

  《住房保障法》被写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今年重点工作。记者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今年5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集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等40余个中央和地方的代表,在北京启动了《住房保障法》修订仪式。

  7月31日到8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组织专家在深圳召开了第二次专家会。

  一名参与讨论的专家对记者说,《住房保障法》目前分为理论版和实践版两个版本,分别由专家组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起草。

  《住房保障法》共涵盖10方面内容:住房保障涵义;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保障原则;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方式;住房保障标准;住房保障责任;住房保障公平性;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房等。

  “但是此项工作历时比较长,此前就必须用个过渡性办法,把住房保障工作固定下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此前向记者表示,在《住房保障法》出台之前,政府要么出台住房保障条例,要么通过一个长期工作规划的方式,来确立住房保障制度。

  记者了解到,“保障性住房工作三年规划”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内容。对于廉租房,此前已经出台“2009-2011年廉租房建设规划”。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部分内容,可能不再出台“定量”的政策,而采取“定性”的政策。

  上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年6月份建设部已经发布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这也是包括在整体保障型住房三年规划中的一部分。

  “未来对于保障型住房的规划,可能不会对其建设规模进行界定,而是规定公共租赁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的性质。”顾云昌认为这种界定“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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