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相关办法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却阻止不了其租房市场的火爆——
经适房出租,为何管不住?
政府部门不查、中介不怕、房客不担心——
经适房禁租规定形同虚设
前段时间,北京部分限价房出租曾引起很大争议(本刊曾于7月22日报道),相关部门已出面叫停。事实上,同样有保障房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大城市用于出租的现象更加普遍。
“要租房子吗?我们这儿各种类型的都有。”8月2日下午,刚刚从学校宿舍搬出来的大学毕业生郑平提着大包小包走出北京市地铁天通苑站,好几个房产中介一下围上来热情兜售房源。
天通苑是北京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这里处处可见出租房小广告;在西区入口附近,则汇集了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等多家中介公司。
“天通苑租房价格相对比较便宜,加上去年地铁5号线通车,房子特别好租。”北京万众恒基置业顾问肖淑贤告诉记者,尤其是近几个月,许多大学毕业生需要租房,每天都会有好几拨人看同一套房。
天通苑的热闹并非个案,北京的回龙观、百环家园等经济适用房小区,都有不少房屋用于出租。
2007年底,建设部等7部门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其后,北京市颁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也做了同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