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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出新规:未装修廉租房也可出售

——加快廉租房配租配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8.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不仅简单装修配租后的廉租房可以出售,在建未装修的廉租房也可以出售。 

  昨日(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简称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廉租住房配租配售工作,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建立日常性、规范有序的廉租住房保障受理机制等,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可以在配租后出售,也可以于在建未装修时出售。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可租可售,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50%以上,确保政府保有廉租住房存量。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将廉租住房出售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开展廉租住房出售的市县,必须制订廉租住房出售、廉租住房售后政府回购管理办法。 

  住建厅要求,各地应确定建设规模、保障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据本地实际,对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大中专毕业且单身无房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可适当纳入保障范围。 

  要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和实施机构,要设立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公开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服务电话等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限依法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并建立完整的廉租住房保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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