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小姐不久前购买二手房时,由于自身疏忽而被房产中介欺骗的经历。因业主房产证证件不齐,要退房,中介却把她的4000元意向金直接转为服务费不予退还。
案例:协议未看清意向金转为服务费
张小姐在东莞邮政储蓄所做财务,三年下来,积累了一笔积蓄,可以足够付首付。于是,决定买个小户型的二手房,并委托市区某二手房产中介推荐了一套位于莞太路的二手房。
当时,房产中介的置业顾问告诉她,这套房子有60平方米,房主刚装修完毕,有完善的小区物管,家电一应俱全。
当时和中介方看完这套房子后,就觉得不错,是看过的几套房子中采光通风最好的,于是和中介签了购房协议,并预交了4000元的购房意向金。
过了一礼拜,去银行提钱准备交首付。让中介方提供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以及相关证明时,不料,这家二手房产中介的老板却说,房主出国了,暂时拿不到房产证,先交款再说。
张小姐疑心房子有产权纠纷,于是要求中介先退还预交的4000元。可是,房产中介顾问却告诉她,4000元意向金不能退还。因为签订的协议中,已经有规定,如协议不能生效,则意向金直接转为服务费。
她打开协议仔细一看,在协议的附属条款里面确实有规定:“如协议生效,则意向金直接转化为定金;如协议不能生效,则协议解除方应向房产中介支付4000元的服务费。”结果,她白白损失了4000元。
房产律师提醒:查看中介合同是否备案
现在有许多二手房产中介钻法律的空子,在购房协议中只规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对一些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情况如房屋的产权等问题却不作出约定。
因此,购房者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协议签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其内容,尤其是附属条款,切莫因为心急,而落入不良房产中介设置的合同陷阱。
目前针对二手房产交易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挑选有正规资质的二手房产中介公司,尤其是有连锁店铺的中介,而非单打独斗的默默无闻的中介铺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房屋交易风险。
其次要看自己所签订的房产中介合同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因为备案时有关部门会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如果中介合同没有通过审核,则是无效的。
在购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完整,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有无房产抵押,包括检查房屋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以免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