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早在2008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的有关人士就曾表示,对于房地产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囤积土地、房源,或用于购买开发用地等的IPO,将不予核准。
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内房地产企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局”,禁止房地产企业“囤地”的禁令也一直没有能够得以实施。直到今年初,随着经济的好转,大量资金进入楼市,房地产企业的“囤地”计划又开始引起监管层的注意。
“不让买地,拿钱干什么”
对于监管层或将禁止房地产企业用IPO资金“囤地”,多家房地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出了无奈。
“不让买地,我们拿钱干什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IPO是企业出让股权后所获取的合法资金,甚至可以视为自有资本,如果自有资本都受到干预,“那企业还有什么可发展的”。“这样的规定不合理。”该人士说。
事实上,能够通过资本市场顺利融资一直以来都是房地产企业“圈钱”的原动力,如今,这一现象或许将产生变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房地产企业反对这样的行政干预,但还是认为,“监管层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欠妥当。”
安华证券房地产分析师许东认为,开发商上市融资后,用一大部分资金去买地;而圈到地之后,该房地产企业会备受投资者追捧,股价随之攀升;再融到资后,房地产企业又将资金投入到土地市场,并且因有钱在手,不惜花重金买地,非理性“囤地”也推高了地价,地价的抬升则又会助长房价。这就是市场盛行的“地价股价对赌怪圈”。
“但现在的问题是,即便禁止房地产企业用IPO资金‘囤地’,这个资金怎么监管?毕竟钱在人家的账户上。”一家券商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分析人士认为,监管层强调禁止房地产企业用IPO资金“囤地”的思路和在银行层面信贷从紧的政策导向颇为相似。
然而,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述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房地产企业很容易就能将IPO的资金进行转换,因为通过IPO融到钱都是房地产企业自己的,所以他们很容易将所谓的上市融资转化为市场回笼的资本。
他举例说,房地产企业可以把通过IPO融到的钱低价投放到自己企业的一个项目,让后再把它卖出去,这只是转化了资金的来源,但资金性质已经相应改变。
“房地产企业大肆囤积土地,不符合上市公司追求均衡稳定收益机制,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上述知情人士称,监管层会综合考虑市场影响进一步约束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