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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8.06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记者5日获悉,我市今年调整廉租住房申请对象标准,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覆盖面,将申请标准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而去年,我市廉租房申请标准已放宽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1.9万元以下。
据悉,今年我市计划建廉租房3500套,新增租赁补贴1000户,需筹集资金3.81亿元,其中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3.65亿元,现已拨付0.92亿元,主要用于东山新苑廉租住房建设、购置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一期和桔园洲生活配套房改造廉租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