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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期房”购买隐患多 买家需注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7.31
来源:网络
在二手房市场中转卖的期房能否购买?“按照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据建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房屋只有在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易,尚未盖好的期房是没有产权证的,不能进行产权的过户,因此并不具备交易的基础。买卖双方只能先签订合同,等到业主取得了产权证之后,再进行交易。
虽然政策上不允许,但市场中依然存在此类房源的买卖。据某中介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来中介发布期房转卖信息的业主明显增多,在代理这类房源时,由于不涉及全款、贷款及过户等问题,中介只是介绍房源,因此提供的合同是两方合同,即买卖双方签字。“这类房源的转卖在私底下进行得比较多。”
专家认为,购买此类房源,涉及开发商改底单的问题,另外,由于业主没有房产证,不能确认他是否真正具有房产资格,购房者很容易受到欺诈。在购买时,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在业主取得房产证后,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不想卖房,在法律上只能判定这种行为违约,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金,但房产仍然属于业主,不能过户到购房者的名下。
据了解,期房转卖中,购房纠纷时有发生,“这主要在于购房者不够谨慎,缺乏风险意识,同时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来监管。”专家认为。
有关专家表示,购房者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一定要购买,那么应尽量减少首付金额,合同中应规定买卖双方因税费改变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该如何解约等细则,以减少购房风险。